我司编写并公开的Q/RKAL J03004-2018《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》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,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。 我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,标准编号在相应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明示。 我司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,对本标准实施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
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   

2018年03月03日16时26分